一、 計畫說明:以「產業出題,人才實戰」方式,推動國內大專校院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參與產業研發出題,養成新進人才具研發解題及實戰能力,同時,亦能協助企業降低人才招募成本,提升人才在該產業的留聘用率,為臺灣產業注入人才活水。 計畫團隊居間協助產業媒合,並辦理技術工作坊及國際培育營等活動, 養成學生具技術知識與研發實戰能力。另因應臺廠海外布局及國際人才需求日益增加,今年擴大招募在臺僑外生(不含陸港澳),推動國際人才投入研發實戰,協助企業對接海外技術專案,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更多的人才和技術支持。
二、執行期間:研發實戰推動期程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止。
三、申請資格:
本國生
1、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。
2、在學一般生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就讀於我國大專校院、不限科系之大三以上學士、碩士及博士在學生不含在職生。
3、應屆畢業生:113學年度畢業,且於 11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者(男性須為役畢或符合免役資格),不含在職生。
僑外生 Overseas Chinese and International Student
1、具備外籍生或僑生身分並持有外僑居留證者,不包含陸、港、澳生。
2、在學一般生:於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仍須就讀於我國大專校院,不限科系之大三以上學士、碩士及博士在學生不含在職生。
3、應屆畢業生113學年度畢業,就讀於我國大專校院,不限科系之碩士及博士在學生, 且可於114年8月31日前完成時數並維持學籍。
4、經錄取之學生須於114年 7月1日至 9月30日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。工作許可申請方式依各校規定辦理,請洽各校僑外生事務窗口。
四、申請方式:有意報名本計畫的學生應於 114 年 4 月 28 日(一)前自行至計畫網站註冊填報及上傳完成履歷資料;學校承辦人請於 114 年 5 月 2 日(五)計畫申請截止日前,將最終確認推薦名單送出。
五、聯絡窗口:
計畫聯絡人(本國生)
林小姐Ms. Lin(02)2577-2011#23(Email:meihsiu@mail.tca.org.tw)
陳小姐Ms. Chen(02)2577-2011#27(Email:rita_chen@mail.tca.org.tw)
計畫聯絡人(僑外生)Contacts (For Overseas Students)
柯先生Mr. Ke(02)2577-2011#30(Email:tim_ke@mail.tca.org.tw)
趙小姐Ms. Chao(02)2577-2011#14(Email:tsunli@mail.tca.org.tw)